連江縣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丹陽分中心暨福州現代物流城養老院工程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

日期:2025-04-24 11:07 來源: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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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按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連江縣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丹陽分中心暨福州現代物流城養老院工程項目地塊用途擬變更為社會福利用地,應按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2025年1月7日,福州市連江生態環境局會同連江縣資源規劃局組織召開社會福利用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會,調查結論顯示該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規劃用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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