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發放情況(2025年3月15日)

日期:2025-03-21 11:32 來源: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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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408號)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審批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的規定,為方便廣大企事業單位查詢福建省內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相關信息,現將福州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發放情況(2025年3月15日)予以公開(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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