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關于既有高層民用建筑改造、裝修突出風險隱患舉報獎勵的公告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行動部署要求,聚焦正在進行外墻改造施工和內部裝修改造且有人員居住和活動的高層民用建筑,廣泛發動群眾和企業員工舉報身邊的安全風險隱患,結合工作實際,現公告如下:
一、舉報隱患范圍
正在進行外墻改造施工和內部裝修改造且有人員居住和活動的高層民用建筑存在下列突出風險隱患的:
1.違規大面積使用竹(木)腳手架;
2.外墻保溫系統(含外墻裝飾材料)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3.防護網、防塵網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二、專項舉報方式
即日起至2026年2月15日,設立專項工作舉報電話:0591-87276589(受理時間為工作日8:30-11:30;14:30-18:00)。
三、專項獎勵措施和原則
1.舉報的突出風險隱患經核查屬實的,每件獎勵3000元;
2.同一案件由兩個及以上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最先實名舉報人,以受理舉報的登記時間為準;
3.兩個以上(含兩人)聯名舉報同一案件的,獎金由排名第一的舉報人領取,自行分配。
4.對本公告確定的專項獎勵隱患范圍內的舉報,同一舉報人通過多種方式舉報同一案件的,經查證屬實后,按本公告的獎勵標準進行獎勵,不重復按照《福州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實施辦法》執行獎勵。
四、注意事項
1.因獎勵需要,舉報需說清具體地址和突出風險隱患,提供實名信息(含姓名、身份證號等)及聯系方式,以便核查屬實后,準確實施獎勵。
2.該舉報電話僅受理專項行動期間上述3條突出風險隱患的舉報,其他時間、其他隱患舉報按既有舉報投訴渠道受理。
本通告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5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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