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樂恒公益服務中心注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注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福州市樂恒公益服務中心:
你單位提交的關于福州市樂恒公益服務中心注銷登記的申請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三項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本行政機關決定準予注銷。
福州市樂恒公益服務中心 (業務主管單位:福州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52350100MJY329747R;法定代表人:涂佳榮;住所:福州市鼓樓區楊橋路142號楊橋大廈10樓社會組織創業園)注銷后,向登記管理機關交回登記證書(正、副本原件),將印章交登記管理機關銷毀,由登記管理機關進行注銷公告。
福州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4日


閩公網安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