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長樂區推動工業數字化轉型暨工業互聯網應用若干措施》的解讀文件
近日,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福州市長樂區推動工業數字化轉型暨工業互聯網應用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現將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數字中國建設的重要論述,堅持產業數字化、數字產業化,進一步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根據《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推進工業數字化轉型九條揩施的通知》(閩工信規〔2022〕11 號)、《福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動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三條措施的通知》(榕政綜〔2020〕30號)等精神,加快推動我區工業數字化轉型,促進工業互聯網應用向縱深推進,增強工業核心競爭力,打造長樂高質量發展新引擎,特制定本措施。
二、目的意義
長樂區全面融入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和“數字福建”、“數字福州”建設,爭當全省數字經濟第一區,推動長樂區產業加快轉型升級,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三、主要內容
措施主要包括四個方面11條措施。
主要內容如下:
(一)支持企業打造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包括支持工業互聯網重點項目建設,培育應用標桿企業等2條措施。
(二)支持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包括支持工業設備“上平臺”、支持企業核心業務和支持企業基礎設施“上云”等3條措施。
(三)支持企業智能改造。包括支持工業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的新技術和新設備實施技改、支持工業企業采用工業互聯網+5G應用場景實施技改等2條措施。
(四)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及標識解析建設應用。包括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支持標識解析體系建設、支持標識解析應用深度推廣、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標識解析標準建設等4條措施。
三、范圍期限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執行期間若遇國家政策變化則另行調整;此前相關政策與上述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措施執行。2020年8月印發的《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動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長政綜〔2020〕23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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