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長樂區關于加強產業工人就業保障的八條措施》政策解讀

日期:2022-09-23 16:40 來源:長樂區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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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州市長樂區關于加強產業工人就業保障的八條措施的通知》(長政辦規〔202210號是深入貫徹上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深入實施產業工人就業保障戰略,鼓勵支持更多技能人才來航留航就業,結合長樂區工作實際,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議同意后,由區政府辦公室印發。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近年來,區委、區政府始終高度重視人才工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才工作一系列重要論述,先后出臺“航十條”等人才政策,推動長樂人才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區委、區政府深入貫徹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省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瞄準產業發展、順應企業需求制定技能人才政策,引導技能人才往實體經濟走,往企業一線走。

  二、目的意義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于“兩穩一保一防”工作部署,扎實做好我區產業工人就業保障工作,鼓勵和支持更多人員來航就業創業,促進產城人文融合發展,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八條措施。

  三、主要內容

  鼓勵企業開展職工技能培訓。企業自主或委托機構組織在崗職工(在本單位繳納失業保險或養老保險)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且取得合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企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為:培訓20學時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貼;培訓40學時的,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貼。

  職業技能提升補貼力度鼓勵企業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對取得技能類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證書等級給予一定標準職業技能補貼。補貼標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500元/人、初級工每人700元、中級工1000元/人、高級工1500元/人技師2000元/人、高級技師3000元/人。

  加大產業工引進工作獎勵中西部勞務輸出地縣(市、區)政府人社部門選定當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開展當地務工人員勞務協作輸轉,每年輸轉100人到長樂重點工業企業連續穩定就業3個月的,按每人300元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獎勵,在同一企業連續穩定就業6個月的,再按每人300元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獎勵,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經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備案后,到中西部勞務輸出地有組織開展勞務協作的,獎勵標準同上我區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招用新增員工(社保在福州市首次參保),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按照技能人才(中級技能證書及以上)每人800元,普通工每人500元標準予以企業補貼,每家企業累計補助不超過20萬元。

  (四)實施高技能人才生活補助。對受聘于我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在同一企業連續工作并參加社會保險滿兩年,且在2022年9月1日之后取得證書的高級技師、技師和高級工,給予生活補助。補助標準為:高級工每月300元,技師每月500元,高級技師每月1000元,生活補助不超過36個月。

  (五)實施產業工人租賃補貼。對2023年1月1日之后引進在長樂區就業的技能類產業工人,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3個月且落戶的,租賃長樂區社會性住房的,分別按中級工(高級工)每月500元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生每月800元、技師每月1200元高級技師每月1500元給予租賃補貼,其中高級技師不受引進時間限制,租賃補貼不超過36個月。

  (六)推行產業工人購房補貼。對在長樂區就業的技能類產業工人,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3個月且落戶,首次在長樂區購買一手商品住宅的,分別按中級工(高級工)5萬元、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生10萬元、技師20萬元、高級技師30萬元給予購房補貼,購房補貼最高不超過實際購房總價,并按年發放:第1年發放40%,第2年發放30%,第3年發放30%。

  (七)鼓勵龍頭企業自建人才房。支持龍頭企業采取單獨或聯合的方式,在工業(產業)園區周邊建設配售型人才房出售給符合一定條件的產業工人,地塊通過公開出讓并采取“限地價、控房價、限售”等方式出讓,以保障產業工人安居樂業。

  (八)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按照“租戶可負擔、企業可持續”原則,由區屬國企在工業(產業)園區周邊以改建、新建等方式多方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主面向產業工人招租,租金按照保障國企獲得一定比例運營收益基礎上,又較大幅度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金標準的原則予以測算確定,并實行租金定期動態調整機制;對重點企業的工業用地項目(含已投產項目及新上項目),如確有增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的,可以按規定程序調整“雙控指標”(即工業(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可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由15%提高到30%),調整增加的部分應當全部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不改變原批準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年限,不補繳土地價款,不重新約定投資強度、產值、稅收等;鼓勵將工業(產業)園區中各工業項目的配套比例對應的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集中起來,按照優化布局、合理配套的原則,由園區統一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

  以上條措施從2023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有效期3年,由區人社局負責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出臺實施細則,具體解釋由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與其他相關政策重復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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