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零材料 打包辦”審批事項改革工作政策解讀

日期:2023-06-12 10:16 來源:馬尾區政務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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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 2023年6月9日印發了《“零材料 打包辦”審批事項改革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為《方案》),現就有關改革內容進行解讀。

  、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響應省委“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部署,充分融入市委“黨建領航、經濟領跑、民生領先”行動,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零材料、打包辦”審批事項改革、減免申報材料、簡化申報方式、強化信息互通和共享,進一步提高政務服務效能。

  2.制定依據:

  (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21修訂) 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

  (2)《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17修正) 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規定

  (3)《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2017修正) 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七條規定

  (4)《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一條規定

  (5)《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有關事項的公告》第四點規定

  (6)《福建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四條規定

  二、制定過程

  1.起草單位: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征求意見: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科在擬定初稿后向本局有關業務科室(包括:政策法規科、食品安全監管科、餐飲安全監管科、藥品安全監管科)、各監管所、瑯岐分局征求了意見,對《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同時根據印發規范性文件要求,于2023年5月份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最終在各方意見一致后形成《方案》。經我局政策法規科合法性審查認定,該文件的制定主體、權限、程序、內容符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未發現存在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競爭的情形。

  3.會議研究及簽署情況。

  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8日召開局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方案》,并于6月9日予以印發。

  三、主要內容

  《“零材料 打包辦”審批事項改革工作方案》是以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全區為試點,選取市場監管領域中高頻審批事項,通過減免申報材料、優化審批流程、簡化申報方式,推進數據共享、創建事項清單項目內“零材料、打包辦”的簡單變更和注銷審批模式。主要包含四大部分。

  1、改革目標。

  全面推動政務服務由單個事項審批轉向套餐式服務,創建簡單變更事項和注銷事項“零材料、打包辦”極簡審批模式,進一步拓展服務領域,打造政務服務升級版,進一步節約辦事成本,打造便捷高效的投資環境。

  2、實施范圍。

  在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內,選取市場監管領域中高頻審批事項涉及的營業執照、相關許可證(備案憑證) 等,試行簡單變更事項和注銷事項的“零材料、打包辦”審批改革。

  3、改革措施。

  (一) 梳理事項清單,減免申報材料梳理歸集出“零材料、打包辦”跨部門審批事項清單,對申請人申請辦理清單內事項時,充分應用福建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電子證照庫等調取相關證照,從而實現“零材料 打包辦”。事項清單保持動態更新發布。

  (二)簡化審批流程,簡化申報方式

  1、簡化變更登記流程。

  申請人申請辦理營業執照變更時,如果申請變更的項目中包括企業名稱變更、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變更的,且其它變更事項不涉及清單內許可證(備案憑證) 變更,或不涉及額外資質、條件要求且不涉及現場核查的,申請人可以在現場同步提出申請。清單內許可證(備案憑證)有關事項同步變更無需再額外提交申請材料,受理窗口同步受理,同步核準,需收回的許可證件與營業執照變更材料一并歸檔,生成的營業執照和許可證(備案憑證)同步發放。

  2、簡化注銷登記流程。

  申請人申請市場主體注銷時,允許申請人在線下同步申請注銷清單內許可證(備案憑證)。清單內許可證(備案憑證)同步注銷無需提交申請材料,需收回的許可證件(備案憑證)與營業執照注銷材料一并歸檔。許可證件原件遺失的,允許申請人提交遺失聲明,無需提交登報公示材料。市場主體已先行注銷,申請人線下申請再單獨申請清單內許可證(備案憑證)注銷的,無需提交注銷申請材料,由登記機關直接在登記系統中直接予以注銷。

  (三)實行“一窗受理,一口發證”。

  市場主體申請同時辦理“零材料、打包辦”審批事項清單中的多項業務,實行“一窗受理,一口發證”。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部署。

  開展“零材料、打包辦”審批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打照優質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統籌協調、周密部署,確保此次改革落實到位。

  (二)加強業務培訓。

  業務部門要做好窗口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確保經辦人員熟知“零材料、打包辦”審批事項改革的具體內容、實施方式、服務流程等。

  (三)加強宣傳引導。

  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類媒體和審批窗口、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途徑,廣泛開展此次改革的宣傳解讀,擴大企業和群眾對“零材料、打包辦”審批事項改革工作的知曉度,讓更多的市場主體享受到政策便利,優化提升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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