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馬尾區營商環境創新改革行動計劃

日期:2023-01-03 10:14 來源:馬尾區行政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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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福建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營商環境創新改革行動計劃的通知》(閩政〔2022〕18號)和《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州市營商環境創新改革行動計劃的通知》(榕政綜〔2022〕226)要求,加快打造能辦事、快辦事、辦成事、好辦事的“便利馬尾”,加快建設一流營商環境,現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堅持“3820”戰略工程思想精髓,做大做優做強省會。按照加快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要求,更大力度推動全市營商環境整體優化,更高水平推進營商環境數字化轉型,更加注重提升市場主體滿意度,更高層次鼓勵探索創新,促進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做到企業有利、群眾有感,積極開展首創性、差異化改革探索,進一步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全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

(二)主要目標。牢牢把握“市場主體滿意”和“營商評價提升”的“雙導向”,構建更有效率的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營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資貿易環境,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在法治化、數字化營商環境和信用建設等方面持續開展營商環境攻堅突破,提高市場主體活躍度和發展質量。力爭在2022年度市對區的營商環境評價相對排名全市前列,形成一系列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為福州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提供馬尾案例。

二、重點任務

(一)著力打造便利化營商環境

1.持續降低準入和退出門檻。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放寬市場準入。將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小時內,配合上級試點推行“一業一證、一證準營”融合“先證后審+電子化綜合許可”改革。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開展企業強制退出改革試點,全面實施簡易注銷,推進實施注銷登記“同城通辦”。

2.積極推進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由銀行網點提供企業開辦全流程登記的“六合一”服務和銀行開戶等優質金融服務。推行企業年報“多報合一”改革。加大與各地市場監管局工作協同,推行市場監管領域政務服務跨地區通辦改革。

3.持續提升投資建設便利度。建立統籌布局各類專項設施用地的“一張圖”,匯集16個區直部門的333個數據圖層,解決空間規劃矛盾,強化全域空間“一張藍圖”。深化“多測合一”,采用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測繪系統坐標,實行同一階段“一次委托、統一測繪、成果共享”。推行工程建設項目聯合驗收“一口受理”,結果文書在線獲取,政府部門直接備案,不動產登記部門共享結果。深化“信易批”改革。研究開發“信用+申報”小程序——“馬尾應企通平臺”,引導企業入駐平臺,定期開展信用體檢與修復,精準匹配惠企服務。

4.深入推進高頻事項集成辦理。推進企業和個人全生命周期“打包辦”服務,實現“一套材料申請、一個窗口收件、辦好多個事項”。優化水、電、氣、網獨立窗口整合為“市政公用服務”綜合窗口,拓展“一個窗口”“一站式”報裝接入通辦服務。推進公安派出所“一站式”綜合服務窗口建設試點,提供戶政、治安、交警、出入境等“一站式”服務。

5.大力提升政務服務數字化水平。配合市級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全市域通辦,提高社會治理精細化水平。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加快推進智慧監管服務,提升辦理建筑許可、不動產登記交易、納稅、用水用電用氣、融資等方面一網通辦、共享協作的信息化水平。深化行政審批全流程電子證照應用及“一碼通辦”工作,優化“數字身份證+防疫通道”、“數字身份證+取號”、“數字身份證+智能填表應用”、“數字身份證+窗口核驗應用”的建設工作

6.不斷提高惠企政策兌現能力。完善惠企政策兌付事前精準推送機制,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充分釋放稅費政策紅利。優化稅費優惠政策精準推送機制,開展有針對性的稅法宣傳和政策輔導,變“企業找政策”為“政策找企業”,提高政策知曉率、使用率。

7.繼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探索新型的數字化服務模式,嵌入數字人民幣場景,賦能數字經濟發展。推動銀行機構創新金融服務模式,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困難行業的信貸供給。引導銀行精準紓解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暫時流動性困難。深化銀行機構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科技手段,改造信貸流程和信用評價模型,簡化辦理手續,提高貸款發放效率和服務便利度。

(二)著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1.深入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充分發揮清算與破產審判庭作用,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穩妥處置“僵尸企業”、規范市場退出機制。持續應用“立審執聯破”及司法協同制改革等工作機制,適時發布破產審判白皮書梳理總結破產案件特點經驗做法。開展知識產權標準化宣傳活動,培育復合型專業化人才,順應信息化和工業化發展趨勢,結合產業特點,推動企業在標準制修訂中創新和突破,推進專標融合機制創新試點穩步開展。

2.全面強化公共法律服務。解決公共法律服務需求日益增長與法律服務供給不足的矛盾,加強和整合公共法律服務資源,依托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絡平臺持續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建設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完善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體制,加強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公益性法律服務激勵保障機制。加強法律服務行業監督管理,建立健全不良執業信息記錄披露、通報和查詢制度。構建法律人才向基層流動的激勵機制。

3.不斷推進誠信馬尾建設。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依法歸集共享信用信息,推廣信用承諾制,應用信用評價結果,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建立重點領域個人誠信記錄。推動政務誠信建設,不斷提升政府誠信行政水平和公務員誠信履職意識。健全信用修復機制,保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拓展信用應用場景,強化信用信息共享,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加強誠信宣傳教育,讓誠信深入人心。

4.積極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清理取消企業在資質資格獲取、招投標、政府采購、權益保護等方面存在的差別化待遇和限制競爭行為。推行電子化監管,對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活動實行動態監管。進一步推進“年度投標保證金信用免抵押貸款服務”,降低信用良好企業的年度投標保證金壓力。

5.全力維護勞動力市場和諧穩定。基于用人單位訂立電子勞動合同工作指引,擴大電子勞動合同使用范圍,鞏固改革成果。持續開展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3+2”專項行動,提高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就業質量。構建完善多元的人力資源政策體系,精準對接市場主體引進各類人才。充分運用“一中心一驛站一室”勞動關系公共服務平臺,切實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

6.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依托國家、省統一建立的線上“互聯網+監管”系統全面梳理認領監管事項、規范編制檢查實施清單,加強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監管行為的錄入匯聚。堅持放管結合、并重,夯實監管責任,在各類重點領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監管機制。構建統一的綜合執法系統,推動執法智能化、數字化、協同化,實現對執法行為的全程動態監管。建設市場監管部門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指標評分模型,對全市企業全量賦分,將結果集成至“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信用監管深度融合,完善按信用分級分類管理模式。推動行業協會商會等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范,更好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7.大力優化構建市場監管體系。落實福州市地方性法規設立的行政許可事項及市、縣級權責清單。實施柔性監管新方式,推行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和免予行政強制等“四張清單”制度。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范,支持企業開展標準自我聲明和質量公開承諾,推動形成多元共治、互為支撐的協同監管格局。以鼓勵創新原則,容錯糾錯為導向,構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簡約高效的包容審慎監管體系。依規依紀依法在重點領域試行行政執法人員盡職免責制度,為行政執法人員依法正確履職提供保障。深化行政執法改革,建立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減少監管執法活動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三)著力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

1.推進國際通行規則對接。逐步貫通多式聯運國際物流通道,推進水鐵空公多式聯運信息共享,開展多式聯運“一單制”試點推廣。積極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推進一批改革試點、創新舉措、試點政策及合作項目。推進投資貿易自由化,加快形成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

2.優化跨境貿易服務水平。進一步鞏固清理規范口岸收費工作成果,不斷提高口岸收費規范化、透明化水平,全面推廣使用國家標準版“單一窗口”全國口岸收費及服務信息發布系統。深化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兩步申報”等改革,推進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試點,允許企業自由選擇。

3.提升涉外涉臺權益保障水平。落實落細惠臺利民政策措施,打造臺胞臺企登陸第一家園的先行示范區。健全臺胞權益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探索建立數字化臺胞權益保障服務體系。依托基層僑聯組織和村(社區)活動中心等宣傳陣地,加大對涉僑法律法規及配套政策的宣傳貫徹力度。加大重大涉外法治問題研究,提出法律對策。引導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更加自覺地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提升企業海外經營合規水平。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提高涉外民商事刑事審判工作專業化水平,提供高效便捷涉外案件訴訟服務。

4.加強創新主體孵化培育。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創業孵化鏈條,進一步強化對雙創孵化載體的全鏈條管理和培育,加快形成持續創新的系統能力。引進高校和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以“線上”和“線下”結合方式,通過科學城、科創走廊組織開展“成果直通車”分站推介活動,有針對性的參加專業性展會并予以推廣,將各類創新成果轉入實際運用。推進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數字化轉型,培育專精特新和“科技小巨人企業”。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責任。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各級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業化隊伍建設。各部門要根據本行動計劃,按照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具體化的工作要求,分解目標任務,落實、落細工作責任,加強協作配合,對照清單的具體舉措和完成時限,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項目標任務。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好本轄區內相關創新改革事項落實工作。

(二)強化數字分析,提升服務。深入推進數字馬尾建設,升級數字政府應用創新,打造協同高效的數字政府。以市場主體滿意和營商評價提升為導向,工作、市場主體滿意度調查、現場核驗三方面客觀反映營商環境現狀,跟蹤體驗創新事項落實進展和成效,及時發現問題,督導解決問題,優化提升營商環境。

(三)強化協調配合,優化考核。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國家、省、市每年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和績效考核的重要性,強化協調配合,主要領導親自指揮統籌調度,分管領導一線應戰抓好實施,評價期間做好前后方銜接工作,牽頭單位要做好組織調度,責任單位協同配合。

(四)深化《條例》宣傳,提升實效。深入《福建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宣傳貫徹工作。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平臺載體,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報道改革舉措、推進情況。及時總結推廣服務企業便利市場的經驗做法,全面提升全區營商環境。增進社會公眾對營商環境創新改革的了解和支持,提升影響力和知曉度,營造更加濃厚的改革氛圍。

 

附件:福州市馬尾區營商環境創新改革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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