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州市馬尾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起草說明

日期:2021-03-19 16:02 來源:馬尾區法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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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動“減證便民”工作,提高政府服務能力,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州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綜〔2021〕3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福州市馬尾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

  二、制定的基本情況

  (一)制定的必要性

  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是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重點工作,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減證便民”行動的具體措施,對于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改善營商環境、提高政府服務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二)制定的目的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創新政府服務管理方式,堅持問題導向、高效便民、協同推進和風險可控原則,以達到減少“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加快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目的。

  三、 主要內容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創新服務管理方式,通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進一步從制度層面解決群眾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從而改善營商環境,提高政府服務能力。

  (二)主要任務

  一是明確工作范圍;二是明確適用對象;三是編制事項目錄清單;四是規范工作流程;五是落實核查監管;六是完善信用管理。

  (三)工作步驟

  一是區本級制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配套文件;二是各鎮街、區直各有關部門制定本部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三是編制并公開事項目錄清單;四是建立年度工作報告機制。

  (四)工作保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二是開展培訓宣傳;三是加強督促檢查。

   聯系人:葉順生   聯系方式:6276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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