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山區支持封控區(管控區)重點商貿業企業 復工復產若干措施
一、政策實施范圍
倉山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告中劃定的封控區(管控區)范圍內的重點商貿服務業企業。
二、政策措施
(一)鼓勵商貿服務業穩定增長
1.規上服務業企業:對按時報送統計報表的已在庫非當年新增的規上企業,2022年上半年營業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長20%及以上,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1萬元;2022年上半年營業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長30%及以上,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
2.限額以上批發業企業(含專業批發交易市場和銷售中心):對按時報送統計報表的已在庫非當年新增的限額以上批發業企業,2022年上半年銷售額比上年同期增長20%及以上,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1萬元;2022年上半年銷售額比上年同期增長30%及以上,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
3.限額以上零售業企業(含商業綜合體和貿易類電商企業):對按時報送統計報表的已在庫非當年新增的限額以上零售業企業,2022年上半年銷售額比上年同期增長20%及以上,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1萬元;2022年上半年銷售額比上年同期增長30%及以上,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
4.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企業(含品牌餐飲連鎖管理公司):對按時報送統計報表的已在庫非當年新增的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企業,2022年上半年營業額比上年同期增長20%及以上,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1萬元;2022年上半年營業額比上年同期增長30%及以上,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
上述已在庫非當年新增限上企業和規上企業申請獎勵必須同時滿足:當年至申請獎勵期間正常經營且按國家統計報表制度要求及時報送統計報表;企業上半年入庫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總額不得低于上年同期。企業獎勵金額不超過企業上半年地方貢獻額。(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各相關鎮街)
(二)鼓勵開展促消費活動
在符合疫情防控政策的前提下,鼓勵商貿服務業企業積極開展促銷打折活動,允許在戶外露天等通風條件好的區域開展規模適度可控的促銷和宣傳活動。(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城管局、區衛健局、倉山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文體旅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倉山交警大隊、各鎮街)
本政策措施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由區商務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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