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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辦結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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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3FJ202312150066 |
福州市福清市鏡洋鎮光榮村正源塑膠鞋業,車間與居民區一墻之隔,散發刺鼻塑膠氣味。廠房內的七八個小作坊,噪聲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三批舉報件重復。 1.正源塑膠鞋業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完成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該公司及其他引入的建設項目均沒有要求設立衛生防護距離。該廠房與周邊居民區較近,1號車間與北側村居最近距離約20米,在特定氣象條件下,存在一定異味、噪聲對村民生活環境造成影響。12月16日檢查時,“冷粘鞋”項目只有一條生產線從事生產活動,廢氣收集處理設施運行正常;“沙灘鞋”生產項目貼合工序未從事生產。經監測,該公司廢氣排放及廠界噪聲、廠界外無組織惡臭氣體均達標。 2.廠區內共有3家企業租賃在此經營。大旺公司主要從事PU、布料鞋材生產,經監測,廢氣非甲烷總烴濃度達標;佳成公司主要從事發動機活塞及連桿加工生產,生產工藝僅為簡單的機械加工,無生產廢氣排放;華能公司租賃正源公司已建廠房屋頂建設一個規模為1250千瓦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經監測,光伏發電電磁輻射達標。 3.大旺公司、佳成公司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規定無需環評審批。華能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完成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 |
部分屬實 |
督促企業在達標排放的前提下,繼續改進污染防治措施,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 |
1.待正源公司3號車間“沙灘鞋”生產項目貼合工序恢復生產后,福清生態環境局將安排對其廢氣排放狀況進行監測,并根據監測結果依法依規處理。 2.福清生態環境局將進一步加強對正源公司監管,督促其在保持各項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情況下,提高廢氣的收集處理效率,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 |
未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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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3FJ202312150074 |
福州市倉山區雁頭路1、2號大門對面兩處綠地被侵占違建廟宇。榕政環督202359號文件稱2021年批準該處建設廟宇,但福州市江南CBD規劃圖中明確指出該地塊為公園綠地,該規劃圖為2020年公示,目前在市規劃局網站能查到。附近小區居民明確反對在該處修建廟宇,要求拆除違建、恢復綠地。目前兩處廟宇無土地審批手續卻已進行水泥固化,不是臨時用地,要求政府公開幾次會議紀要內容、土地性質變更相關文件、批準廟宇建設的文件并提供法律依據,同時以會議紀要代替法律批準建設違反福建省土地管理法(第八章第五十九條第六款)。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三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綠地分別位于南二環路西側規劃道路雁頭路和浦A路交叉口西北側、躍進河與雁頭路交接路口西側,建有3棟建筑(內有6座廟宇)。 2.6座廟宇安置選址、建設等均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城區涉遷廟宇處置管理的實施意見》(榕自然綜〔2019〕1547號)執行,符合福州市城區涉遷廟宇處置管理和倉山區廟宇安置相關規定,沒有違規占用規劃公園綠地建設廟宇。 3.臨時安置廟宇建筑周邊除留有必要的室外活動場所及通行通道外,不得圍合其他場所空間。 |
不屬實 |
無 |
1.浦下村委會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村民減少放鞭炮、燒紙等行為。 2.浦下村委會已召集村民代表等共同制定了廟宇管理制度,規范廟宇使用及管理,確保各類民俗活動集中在指定地點開展。 3.浦下村成立巡邏隊,定期對附近廟宇進行巡查,發現有擾民行為將立即予以糾正。 4.蓋山鎮政府將引導廟宇管理方改變舊有傳統觀念,在舉辦民俗活動時多用環保替代方式。 5.蓋山鎮政府將加強與周邊居民的溝通,建立聯系機制,化解矛盾與問題。 6.優化建設方案,在廟宇與小區之間增加綠植起到遮蔽的作用。在施工完成后將對公園補充綠化面積。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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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3FJ202312150052 |
福州市閩侯縣荊溪鎮永豐村,福建省閩亞建材實業有限公司,占用土地未通過審批違建廠房,廢水、廢氣隨意排放。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福建省閩亞建材實業有限公司存在違法建設的行為,閩侯縣資規局已于2018年11月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該公司生產線位于密閉的拌合樓內,已配套除塵設施。因需要拆遷,目前拌合樓用于封閉的鐵皮已部分拆除,料倉內的原料正逐步盤轉至旁邊空地處暫存,用綠網進行覆蓋,并采取噴淋等措施減少揚塵?,F場檢查未發現粉塵隨意排放的情況。 3.該公司生產廢水經收集處理后回用于生產線,生活污水經處理后排入生產廢水收集池內回用,現場未發現污水隨意排放的情況。 4.12月18日,閩侯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公司廠界無組織顆粒物等進行布點檢測,結果均達標。 |
部分屬實 |
對違章建筑予以分類處置,加強揚塵管控。 |
1.荊溪鎮政府督促企業遷建過程中,進一步做好工業揚塵的防護工作。 2.閩侯生態環境局做好企業監管幫扶工作,引導企業嚴格落實生態環保主體責任,依法依規進行生產。 3.針對閩亞公司違建問題,荊溪鎮政府根據《福州市“兩違”認定標準及分類處置意見》文件精神,按歷史遺留的“兩違”建筑,予以分類處置。 |
未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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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3FJ202312150046 |
福州市倉山區上渡街道江南社區江南水都杰座西區5號樓與6號樓之間的綠地被破壞預埋運動器材,后期還要繼續砍伐樹木硬化綠地。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江南水都杰座西區5號樓與6號樓之間空地分為兩個部分,一側為綠地草坪,另一側為透水磚地面,透水磚地面上安裝開發商配套的體育設施。融僑物業為保留原有配套體育設施,將“全民健身路徑工程”配發健身路徑安裝于綠地草坪內,且挖孔施工過程中,存在臨時鏟除部分草皮約100平方米的情況,但沒有砍伐樹木。融僑物業后續也沒有砍伐樹木和硬化綠地計劃。 |
部分屬實 |
調整健身路徑安裝位置,完成綠地草皮補植。 |
1.上渡街道等單位要求融僑物業更換健身路徑安裝位置,對破壞的綠地草皮進行補植。12月19日,融僑物業已完成整改。 2.上渡街道等單位將不定期對小區開展占用綠地情況專項檢查,防止問題“回潮”。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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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3FJ202312150137 |
福州市福清市一都鎮東山村布蒼61號附近:1.卓某平、卓某相盜挖山林,破壞植被,水土流失;2.用廢棄土方石填埋耕地,填埋面積近千平方米,高度3米左右,破壞耕地使用功能。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卓某平、卓某相的屋后發生山體滑坡,造成原林地上的竹子和灌木倒伏,泥石沖入屋內,危及2戶家庭生命財產安全,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災后2人進行搶險自救,清理滑坡產生的土石方,未發現盜挖山體、破壞植被,引起水土流失的情況。2人將清理出的滑坡土石方臨時堆放在屋前村路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約750平方米。 |
部分屬實 |
對占用的地塊進行復耕。 |
一都鎮政府和東山村村委會已于12月19日組織力量協助卓某平、卓某相完成地塊土石方清運并起壟恢復耕作條件,清運的土方運輸到一都鎮東山普禮村2023年土地整治項目使用。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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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3FJ202312150150 |
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新峰村福田百貨、為民百貨兩棟樓,建在新峰溪上,封堵河道是該村內澇的主要原因。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福田百貨所在房屋為上街六橋老人活動中心的第一、二層,為六橋老人會集體共有,屬于未批先建;為民百貨所在房屋為新峰社區居民林某利所有,已辦理產權證。上街六橋老人活動中心采用架空的形式占用該段全部河面,林某利所建房屋采用架空的形式占用河面2米。該段河道寬8—10米不等,新峰溪水流可正常在房屋下流動。 2.經現場核查,新峰溪河道南側末端因早期國道建設及大學城建設被切斷,形成斷頭河,屬于市政內河。兩棟建筑雖然對新峰溪排水有一定影響,但目前該村內澇的主要原因為隨著上街鎮城鎮化發展,現有的市政排水系統承載力漸顯不足,且新峰溪地勢較低,一旦遭遇極端強降雨天氣,無法及時排水。 |
部分屬實 |
對違建房屋進行分類處置,緩解鎮域內澇壓力。 |
1.上街鎮已對新峰溪城鎮內河予以重新規劃,將在推進舊城改造的過程中,同步實施新峰溪內河工程。 2.上街鎮已對上街六橋老人活動中心違建問題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后續將按照相關規定,依法依規對違建房屋進行分類處置。 3.上街鎮同步做好短期防澇工程,降低鎮域內澇壓力。 |
未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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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X3FJ202312150134 |
福州市晉安區山明水秀小區G樓有業主搭棚子養動物、白鴿,噪聲及動物糞便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山明水秀小區共1棟樓,5樓樓梯口為公共區域,有業主在此處搭棚,用于飼養鴿子,鴿子棚中糞便較多,鴿子不時會發出叫聲,存在噪聲擾民及糞便污染問題。 |
屬實 |
解決噪聲擾民及糞便污染問題。 |
1.養殖戶主已將飼養的鴿子自行轉移,岳峰鎮雇請工人對鴿籠、鴿架等設備進行拆除,并對糞便進行清理,12月16日全部清理完畢。 2.岳峰鎮聯合小區物業加強日常巡查工作,強化常態化監管,避免事件回潮。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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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X3FJ202312150127 |
福州市倉山區金山大道元吉小區旁邊新華都恒升中心三樓KTV半夜噪聲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二批舉報件重復。 舉報件反映的“KTV”為福州市倉山區愛歌迷娛樂廳(門店招牌:曼城壹號)。倉山區相關部門于12月9日-15日每晚11:00至次日凌晨3:00進行檢查并調取近期監控視頻,核實該娛樂廳營業時間為12:00至次日凌晨2:00,未發現超時經營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12月12日,現場檢查時,該KTV包廂及大廳墻體已采用包裹隔聲棉措施降噪,出入口大門均已關閉,場所大門加裝消聲棉等方式進行降噪。經監測,噪聲達標。但客人出入大門時,未隨手關門,會產生短時間噪聲影響。 |
部分屬實 |
加強監督管理,減少對周邊群眾的影響。 |
1.倉山區文旅局加強監管,督促企業嚴禁超時經營、控制音量。 2.倉山生態環境局加強宣傳引導,告知經營者合法經營,及時關閉包廂大門及出入口大門,避免擾民。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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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X3FJ202312150162 |
福州市鼓樓區龍腰路60號左海筑家B區,小區垃圾堆積如山,垃圾中轉站清晨裝卸噪聲擾民,小區綠化遭到破壞。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該小區部分綠化帶內存在大量居民堆放的建筑裝修垃圾,導致草地斑禿、綠植灌木被破壞。 2.小區內共設3座垃圾分類屋,每日垃圾收運時間為10點、21點兩個時段,未發現清晨裝卸情況,作業時間在5-10分鐘,會有機械噪聲。 |
部分屬實 |
清理左海筑家B區長期堆積垃圾,恢復被損壞綠地。 |
12月19日,小區物業公司完成綠化帶堆放的建筑裝修垃圾清理,并補植草地和綠化帶。后續將加強維護與管養。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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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X3FJ202312150142 |
福州市鼓樓區梅峰路5號梅亭大院內的福建省閩榕泰后勤服務有限公司,散發洗滌衣物臭味,晚間機器噪聲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三批舉報件重復。 閩榕泰后勤服務有限公司已辦理營業執照,廠界周邊未發現異味問題,鼓樓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噪聲監測,結果達標,但洗滌過程中,設備聲音對周邊仍有一定影響。 |
部分屬實 |
督促企業加強環境管理,減少生產經營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
鼓樓生態環境局已要求該公司加強生產管理,做好隔音措施,作業時關閉操作間大門,減少聲音向外傳播。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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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X3FJ202312150120 |
福州市晉安區北環中路214號,環北一村1號樓水箱與9號樓3梯之間的綠化地被環北社區以建設便民服務中心名義破壞用于違建三層樓建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環北一村小區因小區老舊2022年被列入晉安區老舊小區改造范圍,改造項目業主為福州市晉安區國有資產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經調閱檔案和走訪了解,環北一村1號樓與9號樓3梯之間原先僅有幾棵樹木,無綠化帶。 3.為完善社區配套,便利群眾辦事,晉安區國投公司結合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在環北一村小區1號樓與9號樓3梯之間配套建設社區便民服務中心,老舊小區改造方案茶園街道已在小區內進行張貼公示,但該處便民服務中心未經審批。 |
部分屬實 |
做好居民溝通解釋,依法依規處置違建行為。 |
1.晉安區城管局已于2023年11月23日對環北一村1號樓與9號樓3梯之間三層違規建筑進行立案查處。 2.茶園街道做好居民溝通解釋工作。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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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D3FJ202312150047 |
信訪人對受理編號D3FJ202312020047信訪件的處理情況不滿意。目前雖然還未建設骨灰堂,但山林已經被破壞,公示內容避重就輕。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一批舉報件重復。 1.2019年4月3日,陀市村向縣發展和改革局申請,擬建設“文化公園”項目,項目總用地面積6540平方米,于2019年5月15日通過備案。此后該項目一直未啟動建設。2021年6月起,在該村換屆選舉期間,有村民多次信訪投訴“該地塊以建設文化公園名義實為建設骨灰塔”問題,為維護社會安全穩定,潘渡鎮政府報請取消該項目,2021年9月2日縣發展和改革局取消備案。 2.2023年12月17日,潘渡鎮政府再次聯合縣林業局、縣民政局前往現場實地調查核實。該地塊近3年內未有個人或單位向林業審批部門提出該地塊林地使用及林木采伐申請,經林業部門圖斑比對,2019年5月至2021年6月間該地塊有進行林業生產撫育,但沒有遭受人為破壞。同時2次現場實地查勘均未發現遭受非法破壞跡象,植被仍保持自然生長狀態、植被茂密,現為陀市村陀勝生產隊、陀設生產隊、陀利生產隊集體林地,地類為一般商品林地。未發現“山林已經被破壞,公示內容避重就輕”情形。 |
部分屬實 |
加強林地的日常巡邏密度,做好林地養護。 |
1.加強對該林地的日常巡邏密度,做好日常管護工作。 2.連江縣林業局將依托“林長制”系統加強林地的巡查工作,督促潘渡鎮、陀市村兩級全面落實林木全覆蓋式巡護制度,防止破壞林木行為的發生。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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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X3FJ202312150109 |
福州市晉安區新店鎮狀元嶺步棧道,“孔雀山莊”破壞林地,違建兩三座房子,用于經營KTV和餐飲,并挖山修建停車場,破壞生態環境。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孔雀山莊”在狀元嶺登山道東側,現場共發現12處建(構)筑物。經對比歷史影像,9處建(構)筑物位于生態林內,3處建(構)物位于農村宅基地內。上述12處建(構)筑物中,4處系2015年以前建成,8處系2015年1月以后建成。農村宅基地內的3處建(構)物部分用作餐飲店使用,未占用林地。生態林內的2處建(構)筑物一層作為餐飲店配套設施(KTV,自行娛樂項目),未對外經營。 2.停車場在狀元嶺登山道西側,位于一般林地內,系象峰村于2012年前后為方便村民及登山者停車而建設。 |
屬實 |
依法處置歷史遺留違建,近年新增違建按照相關程序拆除及復綠。 |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州市“兩違”認定標準及分類處置意見》的通知(榕政辦〔2015〕11號)中“對新增‘兩違’行為實行‘露頭就打、出土就拆’,確保實現‘零容忍、零增長’;對歷史遺留的‘兩違’建筑,要綜合考慮其性質、年限、用途、位置等因素,分類予以處置,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精神,針對2015年以后8處新增的建(構)筑物,晉安區計劃依法履行相關程序后予以拆除,涉及林地部分積極開展復綠工作;針對2015年以前建設的4處建(構)筑物及1處停車場,考慮到歷史原因和居住屬性,為確保社會安定穩定,晉安區將結合鵝峰片區城中村改造項目依法處置。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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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X3FJ202312150237 |
1.福州市閩侯縣荊溪鎮永豐社區書記林某亮侵占浦里浦上游和沿岸的杜塢山上(福州市紅十字會附近)、永豐工業區對面的土地,違建十幾座廠房,出租給散亂污企業,企業廢水未經處理直排閩江;2.林某發占用高速橋下空地違建大面積市場店面,市場店面及沿岸居民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排閩江。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批舉報件重復。 1.浦里浦上游和沿岸的杜塢山上(福州市紅十字會附近)位于永豐杜塢自然村,未發現有新建、在建違法建筑,未發現污水亂排放。在杜塢山山腳中間位置,發現有一處空地,約800平方米,為杜塢生產隊于2018年承租給林某用于維修變壓器和配電箱,存在露天維修,廢棄物品隨意丟棄,維修機油滴灑等現象,對周邊環境產生一定的污染;永豐工業區周邊有廠房的地塊只有其東面中石化公司地塊,未發現有新建、在建違章建筑。經現場查看,該建筑內福州藍慶汽車維修廠存在露天維修、廢棄物品隨意丟棄等現象,對周邊環境有一定影響。 2.高速橋下空地違建大面積市場店面為永豐社區浦里農貿市場,共占地約4000平方米,由永豐社區浦里自然村于2015年未經審批建設,市場租金由浦里老人會收取,用于浦里自然村老人福利,非林某發個人行為。浦里農貿市場及沿岸居民生活污水已納入荊溪市政污水管網,現場檢查未發現污水外排。 |
部分屬實 |
對歷史遺留違章建筑予以分類處置,對違規經營企業予以整治。 |
1.浦里浦上游和沿岸的杜塢山上(福州市紅十字會附近)、永豐工業區對面中石化公司地塊內及永豐社區浦里菜市場均建于2016年以前,荊溪鎮政府按歷史遺留的“兩違”建筑,予以分類處置,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2.杜塢山紅十字會倉庫附近林某電氣維修場所已于12月20日自行搬離完畢。 3.荊溪鎮將加強對該區域的巡查,督促福州藍慶汽車維修廠加強日常管理,規范汽車維修作業。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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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X3FJ202312150130 |
福州市羅源縣西蘭鄉塘里村,福建均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無證經營,占用林地建停車場及宿舍樓,挖取山林黏土燒結磚,盜取花崗巖礦區盜取石粉,違規燒煤造成粉塵污染,破壞生態環境。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四批舉報件重復。 1.福建均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依法辦理營業執照、排污許可證等手續。該企業停車場于2020年5月修建,占用林地面積628平方米,羅源縣林業局已于2022年6月予以行政處罰并復綠,后因臺風導致滑坡,林木被埋。員工臨時宿舍于2023年初修建,由8個集裝箱搭建而成,地面已硬化,占用林地面積約300平方米。 2.該企業目前主要生產加氣混凝土砌塊及環保標磚,生產原料包括洗砂淤泥、建筑渣土、煤渣、鋼渣尾渣等,不需要黏土、石粉。現場檢查時,企業已停產,正在對配套的煙氣脫硫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廠區內存在抑塵措施不到位,噴淋設施配備不足,凈車出廠設備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
部分屬實 |
拆除企業員工宿舍樓并復綠,加強對企業的巡查監管,督促企業完善環保設施。 |
1.羅源縣林業局已對該企業新增占用林地修建員工宿舍進行立案調查,根據鑒定面積作出行政處罰。該企業已于2023年12月19日拆除員工臨時宿舍,于12月20日對員工臨時宿舍所占用的林地進行復綠,對停車場地塊補植復綠。目前,已整改到位。 2.羅源縣林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西蘭鄉政府、羅源生態環境局加強對該企業的巡查監管,若發現違法行為,及時依法查處。 3.羅源生態環境局將在企業恢復生產后開展煙氣監測,已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企業完善原料臺賬管理,確保原材料來源合法合規;加強環保設施維護運行管理,完善噴淋、凈車出廠等設施,做好廠區環境衛生和揚塵控制工作。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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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X3FJ202312150103 |
福州市連江縣安凱鄉高塘村林守朋養豬場,污水亂排放,臭味影響周邊的村民生活。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六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林某朋養豬場”為連江縣安凱叢泳農牧實驗場,該養豬場生產廢水經處理后,用于周邊的果園澆灌。12月17日,連江生態環境局在回用水池取樣監測,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該養豬場污水設施西側有1條港仔溪通入海區,經無人機航拍及現場排查,未發現該養豬場有通入港仔溪和海區的排水管道、排水痕跡,港仔溪水質感官較好,無明顯異味。 2.12月18日,連江生態環境局對該養豬場進行臭氣濃度的監測,結果達標。但養殖產生的臭氣仍然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 |
部分屬實 |
督促該養豬場加強現場管理,確保污染防治設施規范穩定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
1.安凱鄉政府督促連江縣安凱叢泳農牧實驗場繼續采用除臭劑噴灑除臭,消除臭氣影響。 2.安凱鄉政府、連江生態環境局和連江縣農業農村局繼續加強對該養豬場的日常監管,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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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X3FJ202312150111 |
福州市倉山區金山大景城小區旁邊恒升中心三樓KTV半夜噪聲擾民,恒升中心破壞一千多平方米小區綠化用地、砍伐幾十株大樹,用于建造電動汽車充電樁。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三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KTV”為福州市倉山區愛歌迷娛樂廳(店招:曼城壹號)。倉山區相關部門于12月9日-15日每晚11:00至次日凌晨3:00進行檢查并調取近期監控視頻,核實該娛樂廳營業時間為12:00至次日凌晨2:00,未發現超時經營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12月12日,現場檢查時,該KTV包廂及大廳墻體已采用包裹隔聲棉措施降噪,出入口大門均已關閉,場所大門加裝消聲棉等方式進行降噪。經監測,噪聲達標。但客人出入大門時,未隨手關門,會產生短時間噪聲影響。 2.舉報件反映的“充電樁”項目2023年9月27日通過倉山區發改局批準備案,審批建筑面積為200平方米,實際占地面積750平方米,建設有28個充電樁,均在新華都恒升中心的用地范圍內,不屬于小區的綠化用地。經倉山區園林中心現場核查及比對相關規劃圖紙,新華都恒升中心未經審批擅自改變用地范圍內綠地的使用性質。該區域原先種植有十余棵芒果樹、小葉蘭以及零星幾棵小鐵樹,其余為雜草和裸土,福州新華都恒升中心未經相關部門審批擅自移除原先種植的樹木并硬化地面。 |
部分屬實 |
曼城壹號規范經營,減少對周邊群眾的影響。新華都恒升中心對所訴區域的樹木進行補植,恢復綠地。 |
1.倉山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加強該KTV的監管,嚴禁超時經營,督促場所經營業主控制音量,切實保障周邊居民的夜間生活環境。倉山生態環境局現場普法,要求及時關閉門窗,避免擾民。 2.倉山區園林中心、金山街道辦事處督促新華都恒升中心于2023年12月25日前補植樹木,恢復750平方米綠地使用面積;其中已通過區發改局備案的200平方米面積需要在附近空閑地進行補植。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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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X3FJ202312150093 |
福州市福清市龍田鎮友誼村村民王某月破壞林地,非法建造新墳,破壞森林資源,要求恢復林地原貌。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舉報件反映的“墳墓”為友誼村村民王某月祖墳,于2002年建設,2022年5月對祖墳圍嶺部分違規進行加高翻新,目前該墳墓面積約90平方米,四周種橘子樹,未發現毀壞林地問題。經核對林業基本檔案,該臺墳墓系在林班內,因歷史久遠,于2005年5月30日殯葬改革之前建設,建設過程中破壞部分林木。 |
部分屬實 |
對該墳墓進行覆土深埋,做好復綠工作。 |
龍田鎮于2023年12月16日對墳墓違建部分進行拆除,并覆土深埋,督促屬地村做好復綠。鑒于王某月祖墳2002年建設,時間久遠,且破壞的林木較少,情節輕微。福清市已經要求龍田鎮對該墳墓采取覆土深埋及復綠措施,目前已經整改到位。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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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X3FJ202312150099 |
福州市鼓樓區楊橋中路與西二環路交匯處東北地塊地鐵4號線A、B口與陸莊庭苑之間原有的生態環境保護林地被毀壞,開辦混凝土攪拌站、大型鋼構加工車間和工人宿舍,水泥粉塵、廢渣廢水、工程車尾氣、震動和噪聲嚴重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地點為福州市象山隧道拓寬改造工程臨時用地。該地塊歸屬為市園林中心,市園林中心審批同意將綠地借用給施工單位作為原材料臨時加工場地,借地期滿(730天)須按要求恢復綠地。 2.該場地水泥粉塵主要為罐體加裝水泥時產生。廢渣廢水主要為生活廢渣廢水,施工廢水經三級沉淀后用于場區內路面及車輛沖洗;生活廢渣定點存放,定期清理;生活廢水經排水盲溝排入現有污水處理系統進行處理?,F場檢查發現存在部分裸土未覆蓋。 3.該場地大型車輛出入時會產生震動、噪聲。 |
部分屬實 |
加強車輛管理,保持場地環境衛生,防止揚塵、噪聲擾民。 |
1.施工單位已在罐體上安裝粉塵收集器,并設置噴淋系統,防止粉塵污染;已對裸土采用綠色密目網覆蓋。 2.市城鄉建設局已要求建設和施工單位落實施工揚塵、噪聲防治措施,加強現場和車輛管理,減少在夜間、休息時段的車輛出入,保持場地環境衛生,防止揚塵;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福州市園林中心審批文件在借地期滿按要求恢復綠地。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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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X3FJ202312150098 |
福州市長樂區古槐鎮龍田村,1.三山口大片森林被砍伐用于建造活人墓;2.龍田拍拍港、巷尾崖廟宇環湖、井南湖泊、龍田和巷尾共同河道與龍田長湖被地鐵渣土填埋。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五批舉報件重復。 1.2015年3月,長樂區林業局對張某秋非法占用林地1.6畝、毀壞林木2.3立方米的行為立案處罰。2019年,古槐鎮組織對該墓進行覆土綠化整治。2023年12月18日檢查發現墳墓周邊圍擋等硬化物未拆除,植被覆蓋不夠全面,未發現新的涉林違法問題。 2.古槐鎮龍田村水系主要為長樂區蓮柄港支港道龍田段,起于古槐鎮雁塘村,終于文武砂垱門仔,河道長度1.2km,龍田村沒有大片湖泊,約在20世紀90年代河道部分溝渠已失去功能,被填土變成平地,未發現地鐵渣土堆放在龍田村主要水系的情況。 3.古槐鎮龍田村2012年耕地面積1055.4畝,2022年耕地面積870.15畝。12月7日現場檢查發現,在井南港至港尾崖廟宇周邊村路旁、拍拍港福平鐵路南側堆放有建筑垃圾;12月16日檢查未發現新的建筑垃圾;未發現地鐵渣土堆放在龍田村河道和農業灌溉溝渠。 |
部分屬實 |
平毀拆除墳墓、恢復植被;垃圾清運到位,復耕到位;加強巡查,防止違規填河、占地。 |
1.12月19日,古槐鎮政府采取深埋、拆除圍擋硬化物、恢復植被等措施,進一步開展整治,預計12月31日前整治到位。 2.12月15日,古槐鎮政府完成井南港至港尾廟宇的路旁、拍拍港地塊堆放的建筑垃圾清理,以及福平鐵路南側耕地復耕。 3.長樂區古槐鎮強化日常巡邏管控,及早發現、制止亂建墳墓和偷倒建筑垃圾的行為。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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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X3FJ202312150107 |
福州市福清市城頭鎮東恒村下中山52號,陳某輝非法占用村民8畝左右耕地良田,用于“非農化”“非糧化”建設。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陳某輝非法占用村民8畝左右耕地良田系陳某輝及其家族成員自留地,占地面積約7.53畝,不涉及其他村民土地。根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2019年調查地類為耕地,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 2.該地塊現狀種植果樹,未發現違法違規建設建筑物或構筑物等,不屬于被用于農業生產以外生產經營活動的“非農化”問題。 3.該地塊種植果樹行為發生在2020年11月前,屬于2020年11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印發之前實施。2020年后歷年調查地類為其他林地,屬于存量“非糧化”,不屬于新增“非糧化”。 |
部分屬實 |
督促鎮街做好耕地日常巡查工作。 |
2020年后歷年調查地類為其他林地,屬于存量“非糧化”問題,福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同意予以保留。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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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X3FJ202312150089 |
福州市連江縣琯頭鎮中央廣場和中央公園兩個房地產工地,晚上8-11點用泥漿罐車將打樁泥漿運到104國道邊塘頭村原廢棄砂場,利用潮水,直接將泥漿排入閩江,嚴重污染閩江水。泥漿罐車車號:閩AB9606、閩AB9550、閩AB0191。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中央廣場”為天麟天悅廣場商住項目,現場設置有泥漿沉淀池,沉淀后的泥漿土與場地內的渣土進行混合。經連江縣城鄉規劃建設綜合管理執法中心審批,運至連江縣浦口鎮浦東社區2023年土地開發整治項目工地。 2.舉報件反映的“中央公園”為嘉森美居住宅小區項目,泥漿通過泥沙分離器過濾分離,清水循環利用,泥漿土和開挖出的渣土進行混合。經連江縣城鄉規劃建設綜合管理執法中心審批后,運至連江縣浦口中麻-山坑村2023年土地開發整治項目工地。未發現上述兩個項目將泥漿運至廢棄砂場。 3.經查詢,舉報件反映的閩AB9606、閩AB9550、閩AB0191未在渣土監控平臺上登記,不屬于建筑垃圾運輸車輛。 4.連江縣琯頭鎮104國道邊塘頭村原廢棄砂場存在少量淤泥,但未發現泥漿排入閩江的痕跡。 |
部分屬實 |
加強管理,規范項目泥漿處置,嚴厲打擊泥漿罐車非法卸淤現象。 |
1.琯頭鎮政府對廢棄砂場發現的淤泥進行清理,并在該廢棄砂場周邊安裝監控探頭。目前已清理完畢。 2.琯頭鎮政府加強閩江沿岸澳口的巡查,嚴厲打擊泥漿罐車非法卸淤現象。 3.連江縣住建局已分別對兩個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進行工程監督交底工作,要求繼續加強沖孔灌注樁樁基施工泥漿的使用和管理。 4.連江縣住建局將加強工程項目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巡查監管力度,進一步規范灌注樁樁基施工時所用泥漿的施工管理。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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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D3FJ202312150041 |
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躍進村國道邊,冠威樹膠廠正對面第一排門牌102號、103號后面的公共通道,污水管堵塞、污水淤積嚴重,加之沒有排水渠,周邊生活污水在該公共通道內形成黑臭水體,常有黑水冒出,惡臭擾民。多次反映無果。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五里橋102、103號為村莊居民戶,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格化糞池處理后通過村莊污水管道排入市政管網。檢查時未發現該公共通道有污水管堵塞、污水冒出形成黑臭水體的情況。 2.五里橋102、103號因早年建設地坪較低,檢查時發現,該公共通道在102、103戶后門處形成低洼地,存有少量砂土等堆積物,在雨天時易導致排水不暢問題。 |
部分屬實 |
清理周邊堆積物等,確保該通道雨水順暢排放。 |
石竹街道已對現場堆積物進行清理,確保該通道雨天排水順暢。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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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X3FJ202312150088 |
福州市倉山區中庚城3期25棟3102違建產生噪聲和揚塵。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批舉報件重復。 1.該單元在復式二樓、三樓露臺處分別存在混凝土框架結構以及鋼架結構的違法建設。2023年11月2日,倉山區城管局已啟動行政執法程序,向業主下發《接受調查通知書》,要求其兩日內接受調查,但其未配合調查工作。 2.12月6日,倉山區城管局會同金山街道組織力量對該戶部分違法建設實施拆除,在保證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拆除部分鋼架及混凝土樓板。12月16日再次復查時,現場保持12月6日拆除后狀態,并未復工,未發現噪聲、揚塵問題。 |
屬實 |
查處違建問題,規范裝修施工,避免粉塵、噪聲擾民。 |
1.按照《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12月6日倉山區城管局組織對該處違建進行破壞性拆除。 2.12月3日,倉山區城管局會同金山街道約談物業公司,要求加強管理,在違建部分全部整改完畢前,如發現施工即刻通知執法人員入內制止、拆除。同時安排執法人員不定時到該處巡查,防止復建。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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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D3FJ202312150039 |
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鎮前村村,林某私自圍墾灘涂200多畝用于養鰻、養蝦,大量污水亂排,污染嚴重。 |
福州市 |
涉及利益糾紛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五批舉報件重復。 經比對2003年、2012年、2022年等歷史影像圖及2023年航拍圖,結合現場核查,未發現“2002-2013年間私自圍墾海域”行為。本次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前,均未收到該養殖場污染海域環境相關投訴和舉報,但灘涂養殖對海水水質存在一定影響。 |
部分屬實 |
加強日常巡查監管,防止新增圍海行為。 |
??阪傉訌娙粘Q膊楸O管,對該區域形成監管全覆蓋,確保問題不反彈回潮,防止新增圍海行為。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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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X3FJ202312150084 |
福州市連江縣筱埕鎮礪塢村,連江興源水產公司,占用耕地、林地近5000平方米,硬化土地,違建廠房,未經環評進行生產,違規排放廢水、傾倒加工廢料,破壞周邊生態環境。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連江縣興源水產有限公司廠房始建于1999年,建設有2棟廠房,占地面積約1800平方米,至2021年陸續擴建到約5000平方米。因鋼結構廠房受海水腐蝕老化,存在極大安全隱患,2022年10月經公司申請,筱埕鎮原則同意其在原有廠區范圍內對占地面積600平方米、1200平方米兩處廠房進行修繕。建設過程中,該公司存在超原廠房占地面積修繕建設行為。 2.該公司生蠔湯加工項目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主要生產廢水經三級沉淀處理后排入外環境。檢查當日,該公司已停產,未發現違規排放廢水問題。 3.該公司多年前確有傾倒牡蠣殼的行為,2021年已對被破壞地塊覆土復綠,之后未發現有新增傾倒牡蠣殼行為。 |
部分屬實 |
督促指導企業落實整改措施,完成違建整改和環評手續審批,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
1.連江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未批先建問題立案查處,并責令其停產。 2.筱埕鎮政府督促該公司加快辦理用地審批。待用地審批完成后,督促其加快辦理項目相關審批手續,并加強巡查監督,防止占用耕地、林地、違法排污行為再次發生。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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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X3FJ202312150081 |
福州市晉安區福晟錢隆大第3號樓901單元污水排入小區雨水管網,惡臭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九批舉報件重復。 1.福晟錢隆大第3號樓被舉報單元原系群租房,已于2023年12月12日整治到位。經對該單元實施雨污管道混排測試,雨水井內未發現有測試污水。經排查3號樓低層住戶,未發現私設排水管接入雨水管的情況。 2.該單元現場及周邊未發現有惡臭問題。通過入戶走訪和電話詢問的方式對3號樓48戶居民進行詢問,均未反映該單元存在惡臭擾民問題。 |
不屬實 |
無 |
晉安區已將福晟錢隆大第3號樓被舉報單元群租房整治情況與3號樓周邊住戶進行溝通說明,并責成王莊街道、晉安區房管局、物業做好房屋的日常巡查工作,如發現群租房問題立整立改。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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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X3FJ202312150079 |
福州市連江縣東湖鎮飛石村,連江縣畜牧糞便處理中心位于世紀駕校往潘渡鎮方向的生豬屠宰廠旁邊,在建設過程中,破壞飛石村瑞龜的林地和田地,無證擅自砍伐林木,破壞生態環境。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連江縣畜牧糞便處理中心”為連江縣畜禽固體糞污集中處理中心項目,承建單位為福建順威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該項目于2022年6月取得東湖鎮設施農用地備案,2022年8月取得省林業局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2022年9月取得林木采伐許可證。 2.該項目于2022年10月動工建設,2023年11月30日通過主體工程竣工驗收。主體工程均在用地紅線范圍內,但在項目建設土地平整過程中超審批范圍占用林地或影響林地約1.8畝,未破壞、占用耕地。 |
部分屬實 |
督促企業對超范圍占用林地面積采取補植林木措施恢復植被。 |
1.縣林業局對承建單位超審批范圍占用林地進行立案處理。 2.東湖鎮政府責令承建單位對超范圍影響林地面積采取補植林木措施恢復植被,并加強后期管護,確保成活率。 3.縣農業農村局對承建單位超范圍影響林地面積采取補植林木措施恢復植被情況進行監督,確保林木成活率。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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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X3FJ202312150083 |
福州市倉山區蓋山鎮竹欖村,鑫旺源物流西側的福州寶祥物質回收有限公司廢品回收站,站內堆積廢鐵,生產時粉塵嚴重,雨天鐵銹等隨雨水進入外環境。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舉報件反映的為福建省寶祥貿易有限公司,主營廢鐵回收。該公司廢鐵堆放于場地內,廢鐵堆放區域較為雜亂;地面灰塵堆積,裝卸廢鐵時存在灰塵揚散;場地未設置排水溝、沉淀池,出口處地面破損,容易導致積水,車輛進出也會將泥土帶至外部道路。 |
屬實 |
加強現場生產管理,增加降塵設備,確保作業區域降塵全覆蓋。 |
1.蓋山鎮政府、倉山生態環境局已要求該公司落實車輛凈車出場和廠區道路清掃,強化廢鐵堆放區分類保潔。定期清洗、維護生產設施,及時清理廠區環境,于12月28日前再增加2臺霧炮設備。立即建設排水溝、沉淀池,立即修復路面,于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整改。 2.蓋山鎮、倉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倉山生態環境局不定期對該公司進行專項抽查,防止問題“回潮”;舉一反三,加強周邊區域的巡查力度,避免粉塵、噪聲、污水擾民等問題。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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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X3FJ202312150076 |
福州市晉安區三盛國際公園,2019年7月起上東區北側的象峰一路逐漸演變成燒烤一條街,店面不具備專用煙道,每天晚上油煙異味濃重,高聲吵鬧喧嘩至凌晨三四點,嚴重影響小區居民生活。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三盛國際公園上東區北側1#樓1層有7家餐飲店,均已配套油煙凈化設施。其中會員拉面、尚干全全小吃不產生油煙;飄香小排檔、旺福金牌脆魚、阿凡提新疆烤羊肉串、專業燒烤烤魚、華萊士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油煙經收集處理后,通過自設專用管道引至店外排放,排出的煙氣可能對周邊造成一定的影響。經對客流量較多的飄香小排檔、旺福金牌脆魚和阿凡提新疆烤羊肉串開展油煙監測,飄香小排檔、旺福金牌脆魚油煙達標,預計12月26日出具阿凡提新疆烤羊肉串的檢測報告。后續將視檢測結果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2.阿凡提新疆烤羊肉串、旺福金牌脆魚、飄香小排檔、尚干全全小吃4家餐飲店在夜間經營時段,顧客聊天,聲音較大,存在噪聲擾民的現象。 |
部分屬實 |
減少油煙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
1.晉安區政府要求產生油煙廢氣的5家餐飲店加強管理,確保油煙凈化效果。 2.晉安區政府要求餐飲店加強店面管理,在夜間經營時,減少噪聲擾民。同時,晉安公安分局已加大該區域巡查力度,對噪聲擾民問題,依法依規處理。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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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X3FJ202312150075 |
福州市長樂區松下鎮前連村,林某欽2019年至今違法強征1000多畝土地,進行挖田、挖山、毀林等,破壞田地農作物和果林,造成嚴重生態破壞。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林某欽2012年至2021年任前連村村主任;2021年至今,任前連村經合社主任、前連村副書記。 2.2019年以來,有關用地項目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批復共征用松下鎮前連村土地11.45畝,均經省政府批復同意。 3.核調2019年以來松下鎮前連村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地塊,其現狀為兩港路、東海路,未發現存在“挖田、挖山、毀林”情況。 |
不屬實 |
無 |
松下鎮加強日常巡查,嚴厲打擊非法開山毀林等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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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D3FJ202312150035 |
福州市晉安區新店鎮鵝峰路325號,武警森林消防總隊到三盛國際公園劍橋公館路段年久失修,坑坑洼洼導致揚塵嚴重,晴天塵土飛揚,雨天泥水四流,環保驛站對面及周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成堆;北嶺隧道往山北路出口方向,貨車交通噪聲嚴重,尤其是夜間。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鵝峰路路段存在路面坑坑洼洼,晴天揚塵,雨天泥水四流的情況;環保驛站附近存在垃圾廢物堆積,衛生保潔不到位。 2.北嶺隧道往山北路方向出口段建設時,采取了改進路面材料、加密行道樹間距、增設限速標志標識等降噪舉措,滿足環境影響評價相關規范標準,并在北嶺隧道往山北路方向出口處設置測速監控設備。2023年10月,警森苑小區曾委托福建科林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了實地噪聲檢測。根據檢測報告,該小區晝、夜間噪聲均未超規范限值。北二通道通車前,該區域環境相對安靜;北二通道通車后,大量車輛經此往來,車輛行駛產生噪聲,特別是夜間貨車,可能對周邊居民造成影響。 |
部分屬實 |
整治揚塵,修復路面,清理垃圾。北嶺隧道出口段增設聲屏障,做好市政設施日常管養。 |
1.晉安區政府已對鵝峰路路段進行清洗,福州市城鄉建總集團有限公司已開展路面修復前期工作,預計2024年3月份完成修復。 2.晉安區政府對環保驛站對面及周邊垃圾進行清理,并覆蓋綠網,目前已清理干凈;督促新店鎮政府和區城市管理局加強對環保驛站附近的衛生保潔。 3.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將進一步加強北嶺隧道往山北路出口段的日常巡查和管養。 4.福州市交通局已要求建設單位在北嶺隧道往山北路方向出口段計劃增設聲屏障約250米,力爭2024年春節前完成。 5.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要求轄區快速路勤務大隊成立整治行動專班,常態化安排精干警力在該路段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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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X3FJ202312150073 |
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盛景黃山小區旁,黃山物流園侵占蔬菜基地(耕地),每天大量中大型貨車進出、裝卸貨物導致粉塵、噪聲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三批舉報件重復。 1.黃山物流園地塊權屬于福州超大現代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已經市政府批準同意農用地轉用,已辦理用地手續,地類為工業用地。經比對福州市規劃綜合應用平臺,結合超大集團提供的土地證及規劃總平面圖,該物流園地塊無“蔬菜基地”規劃用地。 2.該物流園有大貨車出入,中重型貨車因自身和載貨重量的原因,在道路行駛過程存在噪聲和少量揚塵情況。 |
部分屬實 |
黃山物流園采取有效降塵降噪措施,減少對周邊群眾的影響。 |
1.黃山物流園已購買2臺霧炮機每天不定時對園區進行流動巡回噴霧降塵。 2.對物流園路面進行改造,用瀝青材質替代原有水泥磚,降低來往車輛噪聲;停用物流園現在毗鄰居民小區的車輛出入口,改至遠離居民區方向出入,盡量做到不擾民,少擾民。預計于2024年1月1日前落實到位。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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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D3FJ202312150032 |
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鎮斗垣村海邊的100多畝紅樹林被砍伐、填海1000多米用于建圍堤,破壞海邊生態環境。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四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100多畝紅樹林被砍伐”為斗垣村村民陳某旺等4人2013年11月在斗垣村破壞紅樹林101畝,合計株數92314株。2015年3月9日,福清市森林公安分局刑事立案偵查,已判決并執行。??阪偠吩逋瓿杉t樹林補種植200畝,于2020年5月11日驗收銷號。 2.舉報件反映的“填海1000多米用于建圍堤”為斗垣村村民陳某旺等6人2013年11月在斗垣村第三墾區海域非法圍海1030.4畝用于養殖。2014年11月,原福清市海洋與漁業局立案查處,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均已繳納到位。 3.經現場核查,結合2017年、2020年、2022年和現場航拍圖,未發現該海域有新增破壞紅樹林和新增圍海現象,但存在歷史圍海仍在非法占用海域的情形。 |
部分屬實 |
妥善處置圍海歷史問題,防止新增破壞紅樹林和圍海現象。 |
1.針對非法圍海仍占用海域問題,福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結合國家即將出臺的歷史養殖用海處置相關政策進一步開展調查處置,將其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管理。 2.福清市政府將通過現場核查、無人機航測等核查方式對該區域全覆蓋監管,如發現新增破壞紅樹林和圍填海行為,依法依規查處,防止相關問題反彈回潮。 |
未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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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D3FJ202312150030 |
福州市福清市融橋街道環城路與福俱大道交匯處的小型污水處理廠,近兩年都未運行,機器未開啟,該污水處理廠主要處理京東方企業廢水。信訪人認為該企業存在重金屬廢水偷排、直排。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小型污水處理廠”為融元污水處理廠京東方污水廠外預處理站,是為增加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的可生化性而設,目前預處理站一體泵運行正常,臭氧發生器未運行。根據福清融元污水處理廠提標及改造工程可研報告“當實際進水可生化性較差時,啟動臭氧高級氧化”,融元、第二污水處理廠近兩年每月平均進水水質可生化性滿足運行標準,故無需運行臭氧發生器。 2.目前京東方公司生產廢水中主要污染物為: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石油類、總氮、總磷、氟化物、總銅、總鉬。經調閱廢水在線監測數據及自行監測報告,未發現數據異常超標現象。日常監管也未發現存在廢水偷排、直排現象。 |
部分屬實 |
在京東方公司污水可生化性較差時,恢復臭氧高級氧化設施運行,保障下游污水處理廠正常運營。 |
福清融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根據福清融元污水處理廠提標及改造工程可研報告規定,在京東方公司污水可生化性較差時,恢復臭氧高級氧化設施運行,保障下游污水處理廠正常運營。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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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D3FJ202312150022 |
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福建省農銀學校北側的水系生態公園于2021年第一季度被非法鏟除修建道路,破壞內河水系生態環境。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九批舉報件重復。 1.2022年,為保證周邊居民出行方便,福州市市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根據規劃部門批復的道路選址紅線對世茂福晟江山府北側道路進行建設,建設過程未破壞或占用河道藍線及規劃綠化用地,對占用道路紅線的原沿河綠地苗木經園林部門審批移植了32株。 2.現場存在新建道路工程移植苗木行為,但道路建設在規劃道路選址紅線內,苗木移植經園林部門審批,未侵占公園用地及砍伐樹木。 |
部分屬實 |
做好群眾溝通解釋工作,加強巡查防止出現違法現象。 |
倉山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做好群眾溝通、解釋工作,并加強日常巡查,如發現違規修路、非法破壞樹木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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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X3FJ202312150058 |
福州市晉安區多個安置小區化糞池污水溢流進附近雨水管道再流入內河。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經對晉安區99個安置房小區內化糞池清掏情況開展摸排,均未發現化糞池存在污水流出的現象。晉安區組織對全區城區河道沿岸946個雨水排口開展溯源排查,現已完成536個雨水排口的核查,均未發現有化糞池污水溢流入河的現象。目前晉安區正抓緊開展剩余410個雨水排口的排查工作。 2.在摸排過程中,發現湯斜華郡、獅峰新苑、遠東麗景3個小區已較長時間未對小區內化糞池進行清掏,存在堵塞、外溢隱患。 |
部分屬實 |
督促物業公司定期清理維護小區內化糞池,保持公共環境干凈整潔。 |
1.晉安區要求湯斜華郡、獅峰新苑、遠東麗景3個小區物業公司立即對小區化糞池開展清掏維護工作,目前均已完成。 2.晉安區已責成99個安置房小區物業定期開展化糞池清掏工作,后續晉安區將加快開展剩余雨水排口的排查工作。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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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X3FJ202312150053 |
福州市閩清縣坂東鎮李坂村后山,被坂西村傾倒垃圾,臭味擾民,雨天垃圾流向村莊,影響環境及村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二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李坂村后山”地塊位于李坂村李坂91號,地類性質為園地,面積約3畝。長期以來種植茶樹、橄欖和雜竹等作物,近年來因經濟效益不高處于半荒廢狀態。周邊村民經戶主同意后,集中堆放零星建筑垃圾、河道清淤產生的淤泥等。戶主計劃利用堆放的建筑垃圾、淤泥平整地塊,未占用和破壞土地?,F場未發現垃圾發酵散發臭味的情況。 2.該地塊排水設施不完善,在汛期遭遇強降雨時,渣土和淤泥經雨水沖刷,可能會流入附近農田,并伴隨有邊坡滑坡風險。 |
部分屬實 |
對該地塊按方案完成整改,并加強日常巡查。 |
1.12月2日,地塊戶主完成表層建筑渣土清理,并種植油茶樹苗。 2.12月5日,坂東鎮政府邀請專家實地查看并制定整改方案,通過新建排水溝,平整土地并復綠和種植油茶樹苗,設置水土流失防護網等措施進行整改。12月15日,該地塊已完成整改。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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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X3FJ202312150048 |
福州市晉安區茶峰路38號茶園新苑,十一號樓與十二號樓之間綠地被物業堆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粉塵對居民造成影響。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茶園新苑三區居民于2019年5月起陸續安置回遷,為滿足回遷裝修需要,根據居民意見,小區物業在十一號樓與十二號樓之間的空地增設了臨時建筑垃圾堆放點,占地約60平方米。經區房管局調取小區總平圖,該空地原規劃作為公共空間使用,不屬于綠化用地?,F場核查發現少量建筑垃圾。 |
部分屬實 |
清除建筑垃圾,恢復原始規劃功能。 |
12月16日,茶園街道、區房管局督促福州城鄉建總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拆除該臨時建筑垃圾堆放點并清運垃圾,當晚小區物業已將場地恢復原狀。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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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X3FJ202312150043 |
福州市福清市鏡洋鎮鏡洋村上南劉蔡厝自然村,一口原名“筜仔池”近300平方米的池塘被蔡某生填埋,違建假山、魚池、茶室、車庫、倉庫及別墅;農耕路被圍堵,池塘被填埋,導致周邊幾百畝農田無法灌溉,要求恢復原狀。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四批舉報件重復。 1.經調查走訪,群眾反映20世紀80年代該地塊有一口筜仔池,十幾平方米,已于20世紀90年代被自然填平,非蔡某生填埋。目前該地塊上搭建有一雞圈。經比對該地塊2012年至2022年影像,未發現違建假山、魚池、茶室、車庫、倉庫及別墅等情況。 2.目前該地道路暢通,未發現農耕路被圍堵的情況。周邊農田現種植蔬菜、地瓜等農作物,灌溉用水主要來自田間自然形成的溪溝。為解決該地塊周邊農田用水問題,2022年鏡洋鎮政府實施高標準農田改造,建設了灌排渠,可滿足周邊農田灌溉用水需求。 3.蔡某生未經審批于2009年在上南劉蔡厝自然村上南劉9號建成一棟3層房屋(占地164.75平方米),于2012年搭建1棟木屋(占地26.28平方米)和1棟簡易搭蓋房(占地99.87平方米),均屬于歷史存量違建。 |
部分屬實 |
對違建房屋進行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對灌排渠加強維護管養,保障正常運行,滿足周邊農田灌溉需求。 |
1.鑒于蔡某生違建房屋年限較早,屬于“一戶一宅”,為保障村民剛需住房保障要求,鏡洋鎮政府將按照《福州市“兩違”認定標準及分類處置意見》的相關規定,依法依規對上述違建房屋進行分類處置。 2.鏡洋鎮政府將定期安排人員對灌排渠進行維護管養,確保其正常運行,以滿足周邊農田灌溉需求。 |
未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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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X3FJ202312150047 |
福州市晉安區壽山鄉九峰村,岳某欽破壞南陽嶺基本農田并改變土地性質,大肆砍伐該村林木毛竹。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二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為壽山鄉九峰村九峰生態家庭農場。生態家庭農場內部分基本農田存在推土平整,拋荒撂荒等現象,仍具備耕作條件,未改變土地性質。 2.該農場存在毛竹堆放以及毛竹制成的圍欄,根據《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南陽嶺周邊的毛竹均不在自然保護區內,砍伐零星毛竹自用合法合規。晉安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也對周邊林地、毛竹地進行巡查,未發現有大肆砍伐該村林木毛竹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整治被破壞撂荒的基本農田,恢復周邊生態環境。 |
晉安區再次要求該地塊承包商加快對推土平整、拋荒撂荒的基本農田進行復耕,并督促壽山鄉和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加強基本農田管理,避免基本農田被破壞、撂荒的情況發生。該地塊承包商已于2023年12月16日購買用于復耕的苗木及蔬菜種子,將于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復耕工作。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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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X3FJ202312150032 |
福州市倉山區臨江街道下池小區衛生臟亂差,違建嚴重,雨污混接,多次投訴未果,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環境。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下池小區現有物業為福州欣昌物業管理公司,小區建有垃圾屋,已制定衛生保潔和垃圾收運制度,但因個別居民在公共區域內隨意亂扔生活垃圾,存在保潔不到位、有衛生死角的現象。小區內有4處違法建設,存在雨污混接情況。 2.臨江街道辦事處今年以來共收到“12345”平臺轉辦關于下池小區的舉報件共13件,均認真核實、及時辦理并向群眾作出反饋。 |
部分屬實 |
清理整治小區環境衛生,拆除違建,解決下池小區雨污混接的問題。 |
1.12月17日,臨江街道辦事處對小區衛生死角進行清理整治,已于12月20日清理完畢。 2.12月20日,倉山區城市管理局聯合臨江街道依法拆除小區內的4處違法建設,當日拆除完畢。 3.12月19日,臨江街道辦事處提出將下池小區納入2024年倉山區舊住宅小區改造項目的申請,倉山區政府已初步同意。 4.臨江街道辦事處將不定期組織志愿者活動,安排網格員每天巡查一次;督促小區物業做好小區日常的環境衛生保潔工作;開展環境衛生保護宣傳工作,提高居民環保意識。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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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D3FJ202312150013 |
福州市倉山區金康路摘仙苑1號垃圾屋,設在水池邊,無人管理,垃圾亂丟,臭味擾民,滋生蚊蟲,導致附近草坪退化。要求搬離或拆除。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三批舉報件重復。 1.該小區未設置生活用水水池,距1號垃圾屋約14米處有全封閉的地埋式二次供水水箱。根據《福州市城鎮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辦法》,垃圾屋設置未違反相關規定。福州水質檢測有限公司每季度對小區水質進行監測,結果符合生活用水衛生標準,垃圾屋未影響生活用水安全。 2.12月16日、17日,倉山區金山街道再次到該小區垃圾屋檢查,垃圾屋環境衛生保持良好,無明顯異味。檢查中發現由于個別居民垃圾定時投放意識不強,存在未按時投放垃圾的現象。 |
部分屬實 |
加強垃圾分類入戶宣傳,引導居民正確分類投放垃圾,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 |
1.倉山區相關部門要求小區物業、分類管理員做好小區垃圾分類屋的日常管理。 2.金山街道辦事處加強與小區居民溝通協調,并做好垃圾分類的宣傳引導。 3.社區已發函通知業委會開展關于1號垃圾屋重新選址的意見收集工作,業委會已張貼征求意見公告,后續根據匯總情況決定是否重新選址,若要重新選址,預計2024年1月召開臨時業主大會。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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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X3FJ202312150038 |
福州市閩侯縣鴻尾鄉大模村的一家石場(村支書經營),污水亂排,粉塵飛揚,導致農田無法耕種,爆破噪聲擾民,導致村民房屋開裂。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六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石場”為閩侯縣大模礦區。2008年10月至2021年10月,先后有福州建興石材有限公司和福州源順石材有限公司在該礦區持證開采,所涉山林已辦理使用林地審核等手續。周邊附屬石材加工、堆料場地占地約90畝,配套運輸道路約59畝。經套合2019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據庫進行地類權屬分析,該地塊地類為采礦用地,不涉及農田。在礦區北面為鴻尾農場果園,種植臍橙,生長情況良好,未受影響;其余方位無農田。 2.2021年10月21日該礦區到期關閉,目前處于生態修復階段,生態修復過程無廢水產生,未發現污水亂排、爆破噪聲擾民、導致村民房屋開裂等情況。修復過程運輸車輛進出會產生揚塵。 3.大模村黨支部書記黃某堅名下無經營石場。 |
部分屬實 |
加強揚塵管控,盡快完成礦區生態修復。 |
鴻尾鄉政府督促福州源順石材有限公司加快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工作,加強路面灑水降塵,做好抑塵措施。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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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X3FJ202312150040 |
福州市閩侯縣鴻尾鄉大模村的一家竹編廠(村支書經營),污水亂排,夜間焚燒垃圾,影響周邊環境及村民,且廠房違建。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六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竹編廠”為大模村黨支部書記黃某堅名下的福州堅利工藝品有限公司。該公司生產廢水經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微動力處理設施處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網,未發現污水亂排現象。 2.該公司的生活垃圾由第三方保潔公司統一清運,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公司處置,在廠區外圍發現焚燒垃圾痕跡。 3.該公司于2006年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書,批準用地面積10.78畝,用途為工業用地;于2021年取得不動產權證,廠房非違建。 |
部分屬實 |
加大巡查力度,防止該公司及周邊群眾焚燒垃圾。 |
鴻尾鄉政府將加大巡查力度,防止該公司及周邊群眾焚燒垃圾。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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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X3FJ202312150035 |
福州市閩侯縣小箬鄉尚格村林厝29號5塊田地合計7.99畝,被村民林某品侵占搭建有廠房,生產垃圾直接傾倒在農田。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尚格村林厝29號”為村民林某順舊宅,該家庭有5塊承包地,共7.99畝,具體分布在魚池坵、掃手下、李厝、坑下、銀典對面山。 2.林某順于2004年1月將魚池坵0.43畝田地轉租給林某品使用,同年2月林某品未經審批,擅自在魚池坵及周邊地塊建設一座約600平方米磚混結構鐵皮封頂建筑物,用作工藝品半成品加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碎木料、鋸末等垃圾均被周邊村民用作生活燃料;該廠房周邊均為農田,目前均處于正常耕種狀態,未發現生產垃圾直接傾倒現象,但廠房周圍存在少量碎磚等建筑垃圾。其余4塊田地目前正常種植水稻、蔬菜、橄欖等農作物,無建筑設施。 |
部分屬實 |
清理建筑垃圾;對歷史遺留違章建筑予以分類處置。 |
1.小箬鄉政府責令建筑物負責人立即清理垃圾,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做到日常垃圾及時清理轉運。 2.小箬鄉政府按照《福州市“兩違”認定標準及分類處置意見》文件精神,對該歷史遺留的違章建筑進行分類處置。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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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D3FJ202312150011 |
信訪人前期反映福州市福清市江陰港進港航道延長疏浚工程淤泥倒在木蘭溪口及周邊海域,破壞海洋生態問題,對處理結果不滿意。當地并沒有實地調查處理,淤泥仍堆積在木蘭溪口及周邊海域,未堆放在指定區域(福州閩臺藍色產業園)。公示稱“363萬方淤泥已經堆放在指定地點”,但實際并未做到,調查和處理情況與事實不符,導致木蘭溪口這個重要漁業水域生態保護紅線區周邊海域生態環境嚴重破壞。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二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為福州港江陰港區進港航道延長段工程項目。2023年以來,福州海警局福清工作站已先后3次查獲項目施工班組單位(“明彪駁1”“安德駁1”)非法傾倒疏浚淤泥行為,均立案處罰。 2.12月1日,福清市政府委托福州市勘測院對藍色經濟產業園納泥點進行復測,已于12月8日完成航測,并已開展實地測量復核,目前結果正在論證中。因暫未獲取本項目疏浚清淤總方量及納泥點堆放淤泥方量,目前無法判斷是否存在其他非法傾倒行為,暫無法評估其對漁業生產影響,福清市政府委托福建海洋研究所對147公頃養殖區進行測量,已將成果報告提供給信訪人。 |
部分屬實 |
核實亂傾倒行為,依法依規處置到位;評估傾倒的疏浚淤泥對漁業生產影響。 |
1.福州海警局將結合本項目疏浚清淤總方量、納泥點堆放淤泥方量、3次非法傾倒淤泥量等相關數據,對該項目是否存在其他非法傾倒行為依法依規查處。 2.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將加強與福清市政府、福州海警局溝通,盡快取得傾倒疏浚物的準確信息,及時委托第三方開展漁業生產影響評估。 |
未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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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X3FJ202312150023 |
福州市倉山區建新鎮建南村與西仟村交界處的垃圾廢品回收站,屬于違建,作業過程中噪聲、粉塵擾民,建筑垃圾隨意堆放,污水未經處理直排,污染周邊土壤和水源。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該廢品回收站沿街一側為單層混合結構建筑物,建筑面積約60平方米。經向廢品收購站負責人及建新鎮玉蘭村村委會了解,該處地塊為村集體土地,現由玉蘭村村民秦某奇使用,建筑物為其所建,具體建造日期不詳,屬未經規劃審批的違法建設。 2.廢品回收站內側為空地,面積約140平方米,用于堆放回收的廢品。未發現作業過程中噪聲、粉塵擾民,建筑垃圾隨意堆放,污水未經處理直排,污染周邊土壤和水源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拆除違法建設恢復地塊原狀,建立健全巡查機制,防止反彈回潮。 |
1.12月18日,倉山區城市管理局聯合建新鎮政府對該處廢品回收站內的60平方米違法建筑組織實施拆除,12月19日已全部拆除。 2.倉山區城市管理局、建新鎮政府要求該地塊業主于2023年12月31日前自行完成場地清理,恢復至原來狀態。 3.倉山區城市管理局、建新鎮政府將加強巡查工作,防止違建問題“回潮”。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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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D3FJ202312150009 |
福州市閩侯縣祥謙鎮洋洲路6號,祥謙垃圾中轉站,凌晨4點開始作業,異味刺鼻、噪聲擾民。且工業垃圾與生活垃圾混合,未進行分類。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該垃圾中轉站距周邊居民區約500米。由于生活垃圾產生量大,作業時間長,中轉站定于每日凌晨4:30開始接收垃圾,垃圾在傾倒及暫儲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異味。垃圾壓縮車作業及垃圾清運車進出站點,司機有時按喇叭產生一定噪聲。現場未發現工業垃圾和生活垃圾混雜的現象。 |
部分屬實 |
做好垃圾日產日清、衛生保潔、除臭消毒等,減少對周邊群眾的影響。 |
1.祥謙鎮政府督促該垃圾中轉站運營方加大噴淋除臭頻次,要求各村進站的垃圾清運車做到日清洗,盡量減少異味對周邊群眾的影響。 2.祥謙鎮政府督促垃圾清運車司機進站傾倒垃圾時有序排隊,盡量不按喇叭,減少噪聲。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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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X3FJ202312150021 |
福州市長樂區三盛璞悅府,福州致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擅自多處違章施工,大量建材亂放,塵土飛揚,施工噪聲擾民,違建占用綠化建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舉報件反映的為三盛璞悅府一期項目,目前已交付使用,非在建項目,現場未發現開發商進行工地施工。該項目部分交房業主已開始室內裝修,物業服務企業已入駐進行正常裝修管理,現場未發現訴求反映的建材亂放、塵土飛揚、噪聲擾民、違建占用綠化建筑等問題。 |
不屬實 |
無 |
航城街道加強環境監管,發現問題違法行為依法及時處置。 |
已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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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X3FJ202312150011 |
福州市羅源縣洪洋鄉后洋村山腳下的養豬場,存在違規建設,無環保設施,豬糞直排農田及洪洋溪上游河段,臭味刺鼻,污染周邊環境。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二批舉報件重復。 1.舉報件反映的養豬場為羅源祥元發畜牧養殖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未經審批違規建設生豬養殖場,占地2.2畝。養殖廢水經固液分離后提供給周邊果園灌溉,豬糞、糞渣經無害化堆肥處理后提供給周邊果園施肥。該養殖場距離最近的村莊150多米,養殖過程中的臭味及夏秋季易孳生蚊蠅,影響周邊村民。沉淀池附近有2處因雨水沖刷形成的積水坑,易孳生蚊蠅影響周邊環境。 2.現場檢查發現該養殖場沉淀池存在滲漏,有少量尾水溢出灌溉渠流入附近水溝,最終匯入距離2公里的樟溪。 |
部分屬實 |
督促養殖場限期完成生豬退養。 |
1.洪洋鄉政府已完成養殖場沉淀池附近的2處積水坑覆土整治。 2.洪洋鄉政府責令祥元發畜牧養殖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前清空存欄生豬,并自行拆除養殖場。拆除前采取廢水排放應急整改措施,對沉淀池進行堵塞防滲處理,改造果園灌溉渠,將處理過后養殖尾水全部引入果園灌溉實現就地消納,防止尾水流入下游河道。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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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D3FJ202312150008 |
信訪人前期反映福州市福清市城頭鎮南田村薛田福建盛華江泰牧業有限公司污染問題,現對處理結果不滿意:1.該村村民都是直接飲用山澗水,要求拆除排污水管、污水蓄水池;2.公示稱“豬場豬糞已固化處理”,實際上,豬糞用泥土攪拌固化堆放在長平高速路旁的幾十畝空地上,異味刺鼻,孳生蚊蠅。要求清理豬糞。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城頭鎮已經完成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實現村村通水,但城頭鎮薛田村大部分村民自行取用風洞山的山澗水供日常使用。 2.福建盛華江泰牧業有限公司已自行將回用水池流向果園蓄水池的排污管道全部拆除,污水全部回用于生產,污水流量計已于2023年12月10日安裝完畢。蓄水池為陳某強經營部所建,用于果園日常灌溉,沒有拆除依據。 3.“長平高速路旁的幾十畝空地”是盛華江泰公司向福清市政府申請臨時使用,用于堆放建設過程中產生的碎石,面積51.93畝,碎石堆場壓實地表土層,造成土地損毀,城頭鎮政府要求該公司復墾。盛華江泰公司委托編制土地復墾方案,使用豬糞經自然發酵固化作為有機肥培育土壤肥力,于2023年11月底完成復墾?,F場驗收時未發現該區域豬糞堆放,異味刺鼻,孳生蚊蠅,但存在地塊平整不足、灌溉系統不完善、護坡田埂建設不到位等情況。 |
部分屬實 |
督促盛華江泰公司完成臨時用地復墾驗收。 |
福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及福清市農業農村局督促盛華江泰公司進行整改,盡快完成復墾項目驗收。 |
未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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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X3FJ202312150017 |
福州市倉山區恒升中心四樓私家花園酒店,污水未處理,下水道發臭,且違章搭建客房,存在消防隱患。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舉報件反映的為私享家花園酒店。其餐廚污水經隔油池處理后統一通過恒升中心污水主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現場未聞到明顯臭味,未發現污水管私自接入市政雨水管井的情況。 2.該酒店建筑面積約3900平方米。經向福州市規劃檔案館調取圖紙顯示,該層產權面積約1300平方米,違法建設面積約2600平方米。 3.該酒店滅火器壓力正常,在有效期內;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持暢通,福建幸達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2023年11月《建筑消防設施維保保養報告》的結論意見為現場消防設施運行正常。 |
部分屬實 |
對違法建設進行查處整治,避免影響群眾生活。 |
1.金山街道聯合倉山生態環境局加強巡查,督促該酒店做好隔油池的日常清掏維護工作。 2.倉山區城市管理局于12月19日對福州私享家花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發《接受調查通知書》,待程序履行到位后,將依照相關規定依法依規予以處置。 |
未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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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X3FJ202312150007 |
福州市連江縣琯頭鎮龍沙村,黃某流違法在閩江口著名景點五虎礁兩岸丘旦山私自占地十幾畝建設活人墓4座,破壞丘旦山生態環境。 |
福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十六批舉報件重復。 舉報件反映的墳墓系龍沙村黃氏祖墳,黃氏后人于2008年、2010年加固修繕,所在地塊地類為特殊用地,不涉及生態紅線?,g頭鎮政府建設環島公路,在墳墓周邊修建觀景平臺、棧道,用于周邊群眾戶外健身休閑觀光。 |
部分屬實 |
持續加強巡查監管,防止出現亂建墳墓和墳墓翻新現象。 |
1.琯頭鎮政府督促黃氏家族后人對墳墓進行復綠整改。同時,加強土地巡查執法,防止出現亂建墳墓和墳墓翻新現象。 2.連江縣民政局加大監管力度,加強移風易俗宣傳。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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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D3FJ202312150073 |
福州市閩清縣坂東鎮坂西村坂西街89號,2017年占用1.5米寬10米長的污水溝違建衛生間、洗衣池,造成一整排房屋生活污水排不出去,直接排入88號、89號屋后0.4畝責任田(屬于88號),導致無法耕種,要求拆除89號違建的衛生間、洗衣池。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此件與已公開的第二十批舉報件重復。 1.坂東鎮坂西街89號原為閩清縣坂西食品廠,于1993年經縣國土部門批建,2017年89號業主將挑檐滴水下方、化糞池上方約1.5米寬、10米長的走廊(污水溝旁)填平補齊,污水溝實際約0.4米寬、10米長,目前尚在。 2.一整排房屋系坂西街78-89號房屋,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78-89號屋后水溝再匯入下游灌溉渠,未排入88號、89號屋后的農田,不影響農田耕作。 |
部分屬實 |
完成坂西村污水管網建設,將坂西街88號周邊住戶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網。 |
1.坂東鎮政府加快閩清縣鄉鎮生活污水治理運行建設項目坂西村段建設,將坂西街周邊住戶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網,積極做好群眾溝通解釋工作,預計2023年12月30日完成施工。 2.坂東鎮政府加強“六清”宣傳,引導群眾共同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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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FJ202312150013 |
福州市倉山區秋爽苑,14號一樓梯下連江鍋邊店(上雁路口公交站后面),油煙直排樓上;秋爽苑14、15號樓沿街餐飲店鋪,通過綠化帶埋管道排放或在店門口廣告牌頂部開挖排氣口排放;秋爽苑西側(金山公園北門對面)的多家大排檔,17點后占道經營,油煙直排路面和小區;春曉苑沿街店鋪(金山燒烤一條街)油煙從綠化帶排放,17點后營業,油煙擾民。 |
福州市 |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經核查: 1.連江鍋邊店主要從事蒸煮類食品制作,只有早餐時在店門口放置廚具進行油條等食品制作且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油煙監測達標。 2.春曉苑、秋爽苑小區樓盤開發時未規劃設計底樓商鋪的專用公共排煙管道。2014年,金祥路道路施工改造時,春曉苑小區經沿街店家集體出資,由道路施工方統一鋪設管道將排煙口設置于小區前金祥路邊綠化帶;秋爽苑小區底層部分餐飲店將排煙口設置于店前招牌處。 3.12月16日-17日,工作人員現場檢查時未發現有占道經營現象。但據以往市容執法人員日常執法經歷及詢問附近居民得知,部分餐飲店在日常經營中存在占道經營情況。檢查發現潮汕牛肉火鍋店后廚窗戶未關閉,部分油煙經窗戶向外散逸,已當場責令其關閉。 |
部分屬實 |
強化管理,保持油煙達標排放,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
1.金山街道辦事處聯合倉山區城市管理局加強對餐飲店及此路段的巡查,防止出現餐飲店油煙外逸散及占道經營情況,減少油煙、噪聲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2.福州市正在制定《福州市餐飲服務項目油煙污染聯防聯治工作機制》,引導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合理選址、規范經營,加強新設餐飲項目準入服務管理,穩步推進現有重餐飲項目綜合治理,全面提升餐飲業態綠色發展水平。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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